青岛农业大学新媒体备案登记表

    2017-05-18 11:17:42           浏览数:0

一、点击查看:青岛农业大学新媒体管理办法(2016年7月修订)

二、点击下载:青岛农业大学新媒体备案登记表

三、注意事项:

1、备案范围。以学校各单位和各单位相关组织名义注册或运营的新媒体(账号中含有学校名称或简称的;账号中含有学校部门或学院名称的;由校内各部门、学院或学生组织注册或者运营管理的),均在备案登记范围。具体包括:机关各部门;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基层学术组织;各级各类学生会主要运营平台等。

注意:学生会下属各部门、各级各类社团组织、学生班级、个人等开办的新媒体平台仅向所在学院或主管部门年度备案登记即可,相关备案材料由各单位存档,无需送交宣传部。

 2、备案类别。校园新媒体主要指各类新型传播媒介,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QQ、新闻类新媒体平台(今日头条号、搜狐号、网易号等等)、知乎、人人网、客户端、社交网络、LED电子屏等新型传播媒介。

3、其他要求。本表一式两份,主办单位、党委宣传部各一份。各单位主办的官方新媒体平台需每年3月份前向宣传部(办公楼1104室)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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