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十不准”文明公约

  一、爱护公物,不准损坏公共设施。
  二、保护环境,不准破坏花草树木。
  三、保持清洁,不准乱写、乱划、乱粘贴。
  四、讲究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垃圾。
  五、规范文明用语,不准说粗话、脏话。
  六、注意举止文明,不准勾肩搭背。
  七、遵守公共秩序,不准打架斗殴、喧闹起哄、酗酒滋事。
  八、遵守社会公德,不准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得抽游烟。
  九、恪守职业道德,不准聚众赌博。
  十、严守车辆行驶、存放规定,不准机动车辆鸣喇叭、自行车带人。 

  (199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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